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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那些花儿12月19日 酗酒看到Duras<物质生活>里的一篇文章,叫<酗酒>,极精辟。遂摘录之。不喝酒的人也许并不能引起共鸣。我读了整篇文章给我同样爱饮酒的女友听。她很喜欢。
酗酒
最近几年夏天我就一个人生活在诺弗勒,大量饮酒。到周末才有人来。一个星期,我就一个人住在一座大房子里,在这样的情况下,酗酒自有其涵义。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最后就让人除了酗酒之外别无所好。饮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不是。但没有想到自杀也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 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着。狂饮之时,自戕也就防止了,因为有这样一个意念,人死了也就喝不成了。起初,我是逢有节庆日才喝酒,开始是喝几杯葡萄酒,后来喝威士忌。后来,在四十一岁的时候,我遇到一个人,他的确是爱酒的,他每天都喝,喝得适度。很快我就把他超过了。这样,持续有十年之久。一直喝到 肝硬化,吐血。我有十年停止不再喝酒。这是第一次。后来我又开始喝,过后我又停止不喝,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后来烟也不抽了,只是在又开始喝酒的时候烟又抽起来。因此第三次我中止喝酒。我从来没有吸过鸦片,也没有服用过大麻。我曾经每天“服用”阿司匹林制剂有十五年时间,麻醉品我从来没有用过。开始我喝威士忌、苹果烧酒,这类我叫做淡而无味的酒,还有啤酒,韦莱马鞭草酒——据说对肝脏尤其有害。最后我开始喝葡萄酒,而且喝起来从不中断。 酒一经喝上,我就成了一个女酒鬼。我就像一个酒鬼那样接连不断地喝。我喝得把所有的人都抛在后面了。我开始在晚上喝,后来中午也喝,再后来早晨也喝,以后在夜里也喝上了。每天夜里喝一次,后来是每两小时喝一次。我从来没有用过别样的麻醉品。我早就知道,如果我逞英雄逐步升级,那将是快速的。我总是和几个男 人一起喝。酒精一向是和性暴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酒使它辉煌灿烂,因此它是不会溶解消散的。不过这是在精神上。那种快感的实现,酒可以取而代之,但不能代之而行。有性迷狂的人一般并不是酗酒者。酗酒者,即使是“属于污水沟的水平”,仍然还是知识分子。无产阶级如今已经是一个比资产阶级更有其知识的阶级,也有酗酒的倾向,全世界都是如此。体力劳动无疑是男人所从事的工作,这种工作让男人直接诉之于思考,所以也倾向于饮酒。请看看思想史便可以知道,酒精促使人 说话。这就是那种所谓精神性之所在,甚至可以达到逻辑性精神错乱的境地,这也是理性试图去理解这个社会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不公正统治一切”、一直到迫使人发狂——理性一向是以同样的失望而告终。一个酒鬼有时粗鲁,但极少是狠亵的。他有时愤怒,杀人。当他喝得过量,他可能又返回生活恶性循环的开端。有人 说到幸福,说那是不可能的,但他知道这个词语意味着什么。 人们缺少一个上帝。人们在青年时期,一旦发现那是一个虚空,又对之毫无办法,因为那本来就是子虚乌有。醉酒于是用来承受世界的虚空,行星的平衡,行星在空间不可移动的运行,对你来说,还有那痛苦挣扎所在地专有的那种默无声息的冷 漠。一个喝酒的男人就是行星际的人。他在行星际空间移动。他守候在那里。酒不可能提供什么慰藉,它不能充实个体心理空间,它只能顶替上帝的缺失。它不能安慰人。相反,酒能在人的疯狂之中将人强化,酒能把他转移到至上的境界,人在那里就可以成为他的命运的主宰了。酒对于人的这种功能,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点是创 造幻象,在其中,任何人的存在,任何女人,任何诗,任何音乐,任何文学,任何绘画,都不可能代替酒。酒在这里取代了创造。酒对于信仰上帝和不信仰上帝的那一部分人,就是这样起作用的。酒是贫瘠的。人在沉醉之夜说出来的话语白昼到来就随同黑夜一起归于无有。沉醉什么也不创造,沉醉在话语中是行不通的,它使智 力昏暗,使心智沉眠不醒。我在酣醉中说话。幻象是完整的:你说出的事,没有人再去说它。酗酒并不创造任何可留存的东西。那是一阵清风。像话语一样。我曾在醉酒中写作,我有能力使沉醉采取尊重态度不要让我感到酗酒之可怖。我从来不喝得烂醉如泥。我从来不快速狂饮。我不时地喝,不喝到昏醉,沉酣不醒。我从人世 中退身而出,可望而不可即,但并不喝成酩酊大醉。 一个女人喝酒,那就像一个动物、一个小孩喝酒一样。酗酒因为是女人,因而引起公愤,成了丑闻:一个酗酒的女人,那是罕见的,也是严重的。无异是冒犯神圣。在我周围,我就见识过这种公愤。为了表示有力量公开对抗,譬如说,夜里只身一人去酒 吧,我经常须在喝过酒之后才这样做。 对什么人说,你喝得太多了,永远是为时已晚,太迟了。“你喝得太多”。这样说不论在什么场合都是牵 强的,令人不快的。谁是酒鬼,他本人根本不知道。在百分之百的场合下,人们听到这样的消息,都认为是一种冒犯,他说:“你对我说这个,那你是对我心怀不满。”至于我,对我这样说,可我早已病入膏育不可救药了。在这里,我们都处于根本不容许动一动的空间范围之内。人们听任许许多多人死去,已经达到这样的地 步。我相信服用麻醉品不存在这种引起公愤的事。毒品完全把服用毒品的个人从人类隔绝开来。毒品并没有把一个人抛到外面去,丢弃在街上,也没有促成一个无处栖身的流浪汉。酗酒,那倒是在街上,在收容所,还有其他许多酒鬼。服用毒品,为时很短,很快就死掉,患上失语症,无声无息,紧闭门窗,僵在那里不动。不喝 酒,就得不到任何慰藉。自从我不再喝酒,我对我曾经酗酒总是怀有体恤之情。我的确喝过好多好多。后来他们跑来帮助我,这时我就讲我的故事,喝酒的事,我闭口不谈。很简单,简单得简直让人无法置信,真正酗酒的人,无疑是最单纯的人。处在这样的境地,假装痛苦那才是痛苦。流浪汉并不是不幸的,说这种话未免愚 蠢,因为他们从早到晚十足24小时都在酩酊大醉之中。他们所过的生活,除开大街,便无处可活。1986年至1987年冬季,他们宁可面对死亡、严寒的危险,也不愿去领取收容所过夜发放的一公升红葡萄酒。人人都在研究他们为什么不愿进收容所,其原因也就在这里。 最难熬的并不是夜里的几个小时。如果患有顽固性失眠症,那显然最为危险。家里不应存有一滴滴。有一类酗酒者仅仅是从喝一杯葡萄酒开始,我就属于这一类。我可不知道医生给我戴了一顶什么帽子。 那就好比一座发电厂在运转中,一个酗酒者的人体,仿佛各个不同部分由人身全部连结起来组成整体。脑居于首位,这就是思想。首先是在思想上,其次是身体, 他认为那就是幸福。因为有所得,于是,一点一点渗入吸收,于是,上路——是这个词:上路了。一段时间过去,就会有所选择:一直到无知无觉,主体正身丧失, 或者停留在幸福初露端倪的状态之下。每一天,都可以说是死去了,又可以说还活着没有死. 12月17日 冬日印象12月16日 酒醉警世录我发现自己总是在喝醉后第二天的Hang over时,才恶狠狠地发誓下次再也不干杯了。而且再也不做喝醉后冲过去亲酒吧的秃头保安以及他的大狼狗的有违淑女形象的事情。 而且更糟糕的是,我根本不记得前一天差一点被狗咬的事实,还乐呵呵地打电话给前一天抬我回家的同僚们解释我其实是状态不好。 在我的印象中我酒醉至多就是吐的七荤八素外加想睡觉而已,从来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大声喧哗,号啕大哭以及絮絮叨叨等有碍公众治安和他人安定生活的事情。 虽然我极其乐于享受众生醉酒之百态:比如我一大学教油画的哥们儿每次醉酒后都喜欢玩角色对换游戏,把自己想象成穷凶极恶的土财主或者街头恶霸,用一种他在现实生活中从来不会用的语调给大家讲话,而且绝对不允许有人插嘴。谁插嘴他和谁急。 据说此人平时虽然是落腮胡子,但是粗犷的外表下掩藏着温柔的心,平时唯一的娱乐就是叫一帮学生去他画室画人体,边画边说,人体是最难掌握的…… 还有那时候搞地下摇滚的愤怒青年,留着长发,形容枯槁,经常被人误以为是吸毒者的进进,喝完后从指甲开始发黑,最后整个人都变成青黑色,要马上送医院抢救。 据说是酒精中毒。 朋友中最多地,是酒后诉衷肠型。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平日里寡言的孩子身上,俗话酒壮三分胆,两杯下肚就已经敢抬着厚厚的眼镜片直勾勾盯着人家女生看了。再两杯下肚,那人已然移位大法,坐在了某位女生的身边开始大侃特侃了…… 闷骚的典型表现。 我的还有很多的女朋友,一般都是喝了酒后报着麦克风不放或者躺在地上一蹶不振的。也有借肩膀一用号啕大哭型。这样倒也可以理解。女生嘛。
然而我一哥们(此人是老外),每次喝完酒后必然涨红着脸脱掉他的裤子。把他苏格兰格子内裤露给大家看。
此谓暴露狂型。
当然还有裸奔型,装深沉型,喝醉了还要喊我没醉型,等等等等。
我在这里不一一列举。
看到这里,喝酒的朋友们,一定会觉得醉酒的情节之重大,后果之严重了。
所以我再一次诚恳地告戒大家,酒醉伤身,切记切记。
PS:亲爱的一航同学在看完这篇日志后语重心长地在msn上告诉我:我以后一定都跟自己家里喝酒,决不出去丢人.旋即又问,红酒直接对瓶喝是不是很不好呢?
这孩子没救了。 12月11日 La vie en rose书的黑色扉页里有这样一段话,喜欢随即就把它翻译了出来。说这话的是<La vie en rose>的词曲创作人Georges Moustaki 。
La chanson ? C’est du théâtre , un film, un roman, une idée, un slogan, un acte de foi, une danse, une fête, un chant d’amour, une arme de combat, une denree perissable, une compagnie, un movement de la vie. La VIE.
香颂? 是一场戏剧,一部电影,一本小说,一次念头,一个标语,是诺言的表示;是一段舞蹈,一个节日,一篇爱的诗歌;是战斗的武器,是易腐坏的食物;是一个伙伴,一次生命的律动。 是生命。
找到Edith Piaf的La vie en rose的老旧版本,几十年间被翻唱了无数次的歌,现在再看,是那么怀旧.
12月9日 桑巴So I’m going home, I must hurry home, where the life goes on, going home alone, and your life goes on…..
从朋友半山的房子里能看到笔直的梅树和树梢上的大片云朵。光线的明暗投射在广阔的土壤上面,大片青黄的土地显现出一种苍茫的渐变色彩。像极了油画布上的赭黄和赭褐。一杯茶的工夫天光就暗了下来,房东家的两只大狗在门前的空地上撒欢。从房子的落地窗里眺望过去,绯红和普蓝的火烧云尽头临近两座城市的灯火,已经慢慢升起。 灯光亮起的那些个黄昏黎明,我们在某个不知名的所在。地中海沿岸城堡中央高速公路边上火车车厢步行街乡村路沙发座里电视机旁,守着陌生新鲜或者陈词滥调,看着新的和旧的风景,挥手新欢和旧爱,告别了出发,出发了又告别。 Lina站在门外抽烟,房间里黑白花纹的pauvre mimi卧在我腿上睡觉,风抽打过房门,另外的城市的灯火亮在不远的远方。窗户上的湿气缓慢形成细小的泪水。 收到MSN上雅蓉的留言,夜晚的雾气仿佛落在身上,我们聊着天转眼茶凉了。七八月的天气山顶上依然凉得让人不由得紧紧衣服,烧茶的酒精炉烧了又灭灭了又烧。借了很多次火机,喝了许多杯铁观音,雾气产生微微醉意。 我们在山脚下的螺丝摊吃拌了麻酱的螺丝,喝王老吉,聊着我至今已经不大记得起的话题。 然后各自回家昏昏睡去。
混乱的日子,饱满的日子,静寂的日子,疯狂的日子,下雨的天情的黄昏的春天的夏天的你的我的他的日子。 一曲七十年代的桑巴。 忘记了节奏,忘记了旋律,那舞步还依然清晰。 12月2日 玫瑰最要好的女朋友的婚期定在年底。曾经和我睡一个被窝讲悄悄话的大眼睛女孩,眼睛里闪烁如星光的女孩,雀跃的新鲜的如同水蜜桃一样的女孩,将在这个冬天和一个男人牵手,走进生命的另一段历程。 这让我感觉到一种失去,我们在小学校的丁香树下的合影还在,我们穿着墨绿色的校服,在满地的紫色花树下无畏地笑着。好象生命的旅程将如花树一般铺洒开来,好象那样的永远并不是很远。 我在想念她的时候还是会打开电脑看她的照片,穿着学生装的她在镜头前的笑容依然荡漾着甜蜜,脸上细小的雀斑像夏日里的阳光。依然美好得如同花树。 我们的最灿烂的笑容,那些年华和心动,抖落在很多年前的夏天。 她也许并不像我一般怀念。
那些玫瑰一样的抹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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